淄博烧烤在今年大“火”,“小葱+小饼+小烤炉”淄博烧烤“灵魂三件套”等多个话题冲上了热搜榜。五一期间更是成为旅游必去打卡之地,吸引了成千上百的游客“赴淄赶烤”。
在淄博烧烤爆火“出圈”的同时,另一些自以为看到商机的个人或企业也和之前一样,打起了抢注“淄博烧烤”商标的主意。
商标局查询,“淄博烧烤”相关商标申请有14件,申请时间集中在今年3月和4月;“进淄赶烤”相关商标有80余件,申请时间均为今年4月;“八大局”相关商标有30余件,申请时间集中在今年4月,其中最早的一件于2022年12月提交注册申请。目前,“淄博烧烤”相关商标大部分处于注册申请等待实质审查阶段,也有部分申请人已撤回了商标注册申请;“进淄赶烤”相关商标均处于注册申请等待受理阶段;“八大局”相关商标大部分处于注册申请等待受理、等待实质审查阶段,部分商标已进入驳回通知发文状态。
对此,“淄博烧烤”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已经提上日程,地理标志、集体商标已经安排在路上了。
日前,一份“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办理‘淄博烧烤’集体商标的函”在网上流传。
函件以淄博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发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。内容为:为发挥商标品牌促进作用,推动淄博烧烤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现授权淄博市烧烤协会作为“淄博烧烤”集体商标注册人,负责向贵局申请办理“淄博烧烤”集体商标注册手续,并负责商标注册后的使用监督管理等事宜。恳请予以支持!
那么“淄博烧烤”集体商标能否核准注册呢?
“淄博烧烤”的集体商标名称想要注册下来是很困难的,首先,“淄博”是县级以上地名,且无第二含义,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“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”,这里的商标一般指普通商标,不包括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。其次,“烧烤”是食物的一种烹调方法,是一个通用词,在相关产品和服务上没有显著性,“淄博烧烤”作为普通商标申请不符合《商标法》,而集体商标注册需要满足显著性的要求,显著性是商标发挥识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功能的基础,加上新的《商标法》规定县级区域以上的名称是无法注册商标的。
再者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,也是商标获得注册的重要要件。尤其是集体商标,不仅要考虑商标标志本身的含义、呼叫和外观构成,还要结合商标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、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,进行个案判断。“淄博烧烤”如果要申请集体商标,最先要考虑的就是商标的显著性问题。在如何体现显著性上多费心思。
不过,按照目前淄博烧烤的爆火程度, “淄博烧烤”以其具有人文因素和地区独创性的特征被大众所熟知,能够起到一定程度的识别作用,符合商标法第十六条关于能够“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,该商品的特定质量、信誉或者其他特征,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”的地理标志的规定,可属于地理标志产品。又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,地理标志可以依法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,但能否成功获权仍需等待审核机关确认。
对于以"淄博烧烤”为特色的餐饮企业来说,想要实现从‘网红’到‘长红’,应及时注册和使用商标,通过注册集体商标的方式加快布局,防止他人抢注,同时使用商标来区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,通过建立完善的品牌管理制度,进行商标使用许可、监测和维权,确保品牌的形象和声誉得到维护。